预防犯罪工作的基本制度有哪些?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每个国家地区制度不一样每个犯罪类型的制度也不一样思明区人民检察院预防犯罪工作制度(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2001年6月4日)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达到 "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目的,根据最高人民检亩档察院《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及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十五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经济建设大局,在院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为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服务。第三条 预防职务犯罪的基本任务是:结合办案,及时分析职务犯罪的规律、特点和产生原因,提出对策和措施,为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当好参谋;结合办案,向发案单位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堵漏建制,减少和消除产生犯罪的条件;结合办案,选择典型案例开展法律宣传。第二章 工作内容第四条 "打防并举",在自侦工作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法制、政策教育,使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实现特殊预防。第五条 促进发案单位管理机制的改革和完善,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实现个案预防。第六条 加强行业职务犯罪状况研究,实现行业预防。第七条 从根本上推进法制的完善,体制的改革,管理机制的健全,实现标本兼治。第八条 深入开展法律咨询与法律宣传,发动社会公众参与犯罪预防;开展群防群治,实现一般预防。第三章 工作机制第九条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采取领导分管,专人负责制。由分管自侦工作的副检察长分管,由反贪局负责人、法纪科负责人及上述二科的内勤组成预防职务犯罪小组,专门负责预防职务犯罪的具体工作。第四章 工作方法第十答态条 结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通过对个案、类案及犯罪的行业特点的综合调研,研究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和发展变化的情况、规律,找准源头问题,搞好犯罪预测,及时向党委和有关部门提出深化改革,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的建议,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第十一条 加强同纪检、监察部门的横向联系,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察,并讲究方法,形成预防合力,有效地防患于未然。第十二条 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功能和作用,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针对一些部门、单位在制度上、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灵活采取书面、口头等形式向发案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帮助其查原因、定制度、抓措施,督促其整改,堵塞漏洞。第十三条 通过办理经济、法纪案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检察建议:(一) 漏洞突出;疏于防范,需要认真整改的;(二) 管理混乱,给犯罪分子造成可乘之隙,需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三) 法制教育差,屡次发案而需汲取教训的;(四) 对违法犯罪分子庇护、知情不举,或以说情及其他形式干扰办案;影响法律正确实施,尚未达到须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而需党纪、政纪处理的;(五) 企事业单位以不正常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给公民、集体或国家造成损失,需及时指出限期纠正的;对于其他一般性问题,可以口头提出检察建议。第十四条 认真做好"三机关一部门"和金融、房地产、基建系统等热点区域和行业的预防工作。要做到"同步预防、关口前移、全程监督。第十五条 大力开展反腐倡廉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 反贪、法纪部门要协同控申举报、起诉等部门,利用法律咨询日、检察长清耐源接待日以及新闻媒介等多种载体;扩大宣传面。(二) 派员到辖区内各行政机关、街道、企事业单位举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图片巡回展,使反腐倡廉观念深入人心。(三) 定期或不定期地到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上法制课;举办法律讲座,送法律上门,寓预防于教育之中,提高人民群众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四) 有重点地选择辖区内几家国有企业,建立联络制度,了解国企改革进程,并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咨询,提供服务。 http://www.smjcy.xm.fj.cn/zhidu/0604.htm